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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乘十四条根本戒●居士五戒●密乘根本誓言、支分誓言、根本上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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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巴扎西仁波切译密乘根本誓言、支分誓言、根本上师身语意誓言之忏悔文

无上密乘为能即身成佛之捷道,是针对最上乘根器弟子而传的法。对于密法修行而言,必须在具足小乘的出离心、与大乘显宗共同的菩提心的基础上,具足密乘所最重要的即弟子对金刚上师及密法无伪的信心。如大恩上师普巴扎西仁波切讲解《金刚精要—耳悦前行引导文之上师瑜伽》中所指出的,密乘的成就必要依靠三种殊胜圆满:传承的加持圆满、上师的功德圆满、弟子的信心圆满。传承的加持与上师之功德是要在依止金刚上师之前,依靠观察上师之种种窍诀而谨慎抉择的;弟子的信心圆满则只能靠我们自己反复磨炼。

然而反观现今我们汉地,虽然学密法者众,然而很多人唯以贪求灌顶传承、得不共密法为炫耀之资本;依止上师前不仔细观察,依止后对上师及法轻易毁谤,这样已经破了密乘根本戒第一、第二条,如《观世音金刚橛续》云:“依止导师得成就,若于彼师起诽谤,其受地狱剧痛苦。如若此境暂脱离,百千俱胝劫之中,亦难见闻佛法也。”此为诽谤金刚上师的过患。特别是,根据《三昧耶根本续》,如果破根本誓言的次数超过了自己的岁数的话,此生已经无法忏悔清净,因忏悔之王金刚萨垛已经不会再摄受了,来生必堕金刚地狱受苦。如此害利之重境,对于钱财等身外之物尚且缁铢必较的现代人,难道不应该认真思忖计较一下吗?以上详细内容请见普扎活佛讲解的《金刚精要——耳悦前行引导文之上师瑜伽》。

http://nmzx.rswh.com/showthread.php...p;threadid=7910

伟大的上师法王如意宝晋美彭措仁波切已经示现无常,我等众生一时顿失依怙,于是痛哭者、励行放生、发愿念诵者众。我真心地随喜大家这些功德。然而总不禁令我想起汉地以前的习俗:父亲活着不关心,父亲死了大办丧事以示孝顺(有些人可能看了会不高兴,但请冷静思维观察)。普扎活佛曾说过:“我身体之所以多病,固有往昔宿业成熟之可能,然更可以认定为传讲密法过深过广所致。”大伏藏师乌金领巴有一次正在说法时。一个破了根本誓言的弟子走进经堂,大伏藏师立刻哑然失声。后来做一偈子自警“今生唯一依止根本师,今生唯一最惧犯戒徒”。因此,任何声称对上师有信心的弟子,都必须反躬自省。破密乘誓言,危害的不单是我们自身,还给上师带来了种种疾病违缘,甚至于缩短密法住世时间。由于往昔业障和自己信心精进不够,暂时无法做到证悟成佛还不打紧,但至少保住个暇满人身,后世再修还不迟;如果破了根本誓言,还不知及时忏悔补救,金刚地狱之门已经为君敞开了!

因此,我强烈推荐普扎活佛所译的三篇忏悔文,与广大密乘金刚道友共同学习领会,并以此为鉴,时时对照自己身语意三门,愿您每天看过、思维过之后,能够坦然地说“还好,今天我没有破坏誓言”。

十四根本堕罪忏悔文


天竺之音: 班扎儿亚那莫拉巴的
藏译: 金刚乘根本戒
顶礼大圣文殊童子!
众生信依为上师,莲花足前作顶礼。
根本十四之戒条,如续传授作忏悔。
总之金刚持明者,宜依导师成就云,
彼扰诽谤和欺侮,此为根本罪初授,
触犯一条作忏悔;善逝教言违教逆,
此为堕罪二条授,触犯二条作忏悔;
恨嫉金刚道友侮,及言过失为三条,
触犯三条作忏悔;内心舍慈众有情,
此为四条诸佛曰,触犯四条作忏悔;
诸法之根菩提心,若舍彼为第五条,
触犯五条作忏悔;自与他乘之宗派,
若谤诸法为六条,触犯六条作忏悔;
非器非熟庸俗前,若传密法违七条,
触犯七条作忏悔;五蕴五佛之本相;
欺侮诋毁为八条,触犯八条作忏悔;
自性清净一切法,牵引生疑即九条,
触犯九条作忏悔;十怨不伏恒慈愍,
若作彼为十条诺,触犯十条作忏悔;
离名等义之诸法,分别衡量十一条,
触犯十一作忏悔;具足信心有情者,
破斥伤心十二条,触犯十二作忏悔;
资具受用誓言物,应时不依十三条,
触犯十三作忏悔;智慧自性为女性,
若作讥诽十四条,触犯十四作忏悔。
彼类瑜珈若舍离,证得成就可靠也。
其余若犯三昧耶,此成邪魔摄受也。
现受种种剧痛苦,未时堕入地狱道,
故此断绝傲慢心,己宜断惑作认识。
清净平等之上师,何具之物敬供奉,
乃至三种皈依迄,大乘菩萨等律仪。
倘若于我具得益,瑜珈应依持修习。

此为阿阇黎“阿巴耶”著述也,善哉!


支分之誓言忏悔文

未具密乘三昧耶,贪乐依止空行母,
会供曼扎罗争执,宣授秘密之妙法,
尚且于密具信众。唯授余外之乘法,
执慢骄举声闻者,与其相处居七日,
未具智力入方便,于无缘前传秘密,
凡彼无具上根器,未利传身手印等,
未圆清净咒鬘规,行持坛城诸事业,
遮止二种律仪教,违言无利及谤毁,
则此遮戒为罪过,瑜珈则失三昧耶,
彼非获得极乐相,然具魔护受痛苦,
故此昼夜三次诵,逐日勤修作忏悔。

此支分誓言为阿阇黎“阿巴耶”著述竟。

根本之誓言循次忏悔文

那末哥日威 无量损益成就如海藏

顶礼上师金刚持明尊!
金刚乘之根本堕罪逆,临终智经三金刚誓言,
由此支分二十七条戒,如续讲授此作传说也。
偷盗邪淫以及行杀生,父母金刚道友己身及,
法与补特伽罗违诋毁,自身生苦侮等金刚友,
恨嫉欺悔恼怒及殴打,侵扰上师印母非法行,
足踩师影于彼视目前,放逸无礼行为极散漫,
手足伸卧胡乱讥言及,反驳师教媚态等行为,
忏悔违犯身之三昧耶;言作妄语两舌及恶口,
责侮诽谤为众传法者,伺察彼义修持诸瑜珈,
金刚兄妹上师印母与,眷属言遮欺侮及上师,
何言不持蔑视违教诲,忏悔违犯语之三昧耶;
贪执他物以及上师物,总之众生金刚诸兄妹,
执持恨心或法庸俗者,大宝上师及法起邪见,
邪行邪修以及邪见解,见修行为本尊天尊等,
瑜珈上师金刚兄妹境,昼夜若未修持慈爱心,
超越座时意之三昧耶,一切违犯誓言作忏悔。
瑜珈心念循行皆开遮,依力并持如续讲授义,
如此未知放逸及懈怠,烦恼炽盛对治力微弱,
散逸成就则成无间因,发露忏悔唯愿得清净,
即身获得二种妙成就,嗡班扎儿萨垛萨玛雅……,念百字明。

誓言南卓将措(译为证得解脱如海经)之纲要,为持明南措让卓(译为种种自解脱)著述也,善哉。


所作有寂菩提心,无基离根大圆满,
离言超识之妙圣,无有觉及忏悔境,
本持明点唯一者,普脱取舍妙广阔,
自现任运之法身,故此证为忏悔王。

念诵百字明(21遍),此于四心滴之中所现,为大圣竹青麦隆多吉(译为大圆满者金刚境)著述也。

回向文

依此作善业之力,吾与无边众生愿,
获自在本有智慧,愿证得境界增上,
愿有相自处解脱,愿自相续获得深明法身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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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接受或已经接受密法灌顶者 ,一定要学习这篇《密乘十四条根本戒》。不曾且不打算接受密法灌顶者,请不要阅读下文。

密乘十四条根本戒

十四条根本戒是所有无上密宗共同的誓言。密宗的见解与修法有各种各样的分类。比如宁玛派的修法就分为玛哈瑜伽、阿努瑜伽和阿底瑜伽三种不同的瑜伽。虽然其他派别又有其各自的分类方式,但不论何种教派,何种分类,所有藏密的教派都一致承认这十四条戒律。所以,无论曾得受过何种无上密宗的灌顶,都必须守持该戒律。
当然,在此十四条戒律的基础上,不同的灌顶又有不同的戒律,大圆满有大圆满特有的戒律,大幻化网有大幻化网特有的戒律,时轮金刚有时轮金刚特有的戒律。无论其他戒律如何,所有的戒律都是以此戒为前提的。上次我们根据荣森班智达的观点,讲了入密的五个次第,其中有两条都与戒律有关,第一是入于坛城而接受灌顶,第二是受戒。今天我们再次重申一遍有关受戒与护持戒律的问题。
现在在很多地方,灌顶极其风靡盛行,无论国内国外都是如此。只要何处有灌顶,就会招来许多欣然而至的信众。但令人遗憾的是,在灌顶之时却往往没有强调密乘戒,接受灌顶者也从未考虑过在灌顶之后还需要付出什么的问题。虽然灌顶有不可思议的重大意义,但是,如果在草率地接受灌顶后,不严格护持戒律,就会造成极大的危害。所以,灌顶的结果也是有利有害的。因此,讲听密乘戒至关重要。
首先,无论在接受什么灌顶之前,都应当对与所接受的灌顶相应的戒律了了于心,反复权衡掂量,看自己是否能守护,如果有困难,就应考虑是否该知难而退。比如大幻化网有五条根本戒与十条支分戒,如果在了解之后,认为自己不能做到,就不要接受该灌顶。居士戒与密乘戒相比,其后果并不是那么严重,但我们在接受居士戒时,都要慎重地做出选择。对于密乘戒,我们就更应该谨小慎微。目前在汉地存在的严重问题就是,不但在灌顶之前不去了解灌顶的要求,在灌顶之后也不去过问。灌顶的目的,无非是令众生前往好的方向,这样作的结果,不但可能使自己枉费心机,而且有可能使灌顶的危害远远大于其利益。因为,如果对密乘戒一窍不通,就极可能失犯密乘戒,如果失犯密乘戒而不知忏悔,其后果也是让人触目惊心的。
别解脱戒、菩萨戒与密乘戒相比,虽然违犯别解脱戒过失很大,但与菩萨戒相比,就显得微不足道;如果违背菩萨戒,虽然也有极大过咎,但与密乘戒相比,也不足挂齿。密乘戒是三戒当中最严厉的戒律。所以决不能掉以轻心,一定要学习密乘戒,并严格护持以绝后患。
但是,密乘戒也有其不可比拟的优越性,比如说,如果违犯别解脱的根本戒,从小乘的观点而言,就无法恢复。但从大乘的角度来说,在发菩提心的基础上,就完全可以恢复;如果违犯了菩萨戒,也可以在上师三宝前重新接受;而密乘戒不但可以在上师三宝前重新接受,而且可以自己观想佛菩萨以及佛的坛城,在所观想的对境前忏悔并接受灌顶,以弥补或者恢复密乘戒戒体。
涉及到犯戒,最忌讳的就是两个问题,第一是犯戒,第二是不忏悔。佛在小乘的经典中也讲过:有两种人是值得赞叹的。第一是根本不犯戒的人;第二是勇于忏悔的人。无论针对哪种戒律,都是这样的。但是,在最后的结果上,这两种人虽然都可以不堕地狱,但在成就的速度上却有着天壤之别。犯戒越多、所犯的戒条越严重,离成佛的距离也就越遥远。所以我们还是应当郑重其事,防患于未然。
如果严守密乘戒,其功德也是无法衡量的。入密者不必经历大乘显宗所说的三大阿僧祗劫的漫长时光,在即生当中就有可能获得普贤王如来的果位。就象坐飞机一样,虽然价格很高,还有严格的安全检查等等一系列的要求,一旦飞机失事,从高空上摔下来也只有死路一条。但乘坐飞机的速度,也是其他交通工具所望尘莫及的。密乘戒也是这样,如果犯戒而不忏悔还净,必然堕入不得超升之机的金刚地狱。所以,如果不学密乘戒,而盲目地接受灌顶,是极其可怕的。现在很多居士认为,只要参加了灌顶仪式,就理所当然地得到了灌顶,其实不一定。当然,在这种无知的情况下,没有得到灌顶更好。如果得到了灌顶,却对密乘戒一无所知,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所以,不论接受别解脱戒、菩萨戒还是密乘戒,都应当事先了解其学处,这才是理智的做法。下面对十四条戒律分别进行说明:

一、诋毁上师

这是十四条戒律中最严重的。首先,我们应当了解什么是上师。关于上师的概念,有些不同的提法。在很多密宗的论典中讲了六种上师:“一般引导誓言灌顶师,酬忏师与令解心续师,以及窍诀传承六上师。”其中引导师为引入法门的上师;誓言灌顶师为赐授灌顶的上师;酬忏师为忏悔罪业的上师;令解心续师为传授密乘续部的上师;窍诀传授师为传授修法诀窍的上师;一般传承上师为稍得法恩的诸大善知识。在大幻化网等续部的解释中也讲了这六种上师,但并没有说诋毁六种上师,都会有相同的结果。而各种观点的不同也正在于此。宁玛派虽然承认对此六种上师,都不能诋毁,但并没有明确地说,诋毁这六种上师中任何一种,都会违犯此戒。
有的上师认为,诋毁这六种上师中任何一种,都有可能会违犯根本戒,他们的理论根据,来自于第六条根本戒,也即诋毁自他宗派。这里的“自”,也就是指自宗;“他”,也就是指显宗。他们认为:既然诋毁显宗的法都会犯戒,则诋毁显宗的上师也应该犯戒。所以,这些上师认为,诋毁六种上师中的任何一种,都有可能会违犯此戒。这种说法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其理论依据并不是很充分。
另一种观点是以某些印度的大成就者和宗喀巴大师为代表的观点,他们认为:诋毁六种上师中的任何一种,虽然有很大罪过,但不会犯根本戒。此戒所指的上师,是指赐予灌顶、讲解密宗续部与窍诀的三恩德上师。
因此,归纳各大观点的共同之处,可以得出结论:诋毁三恩德上师是肯定犯戒的。在很多经论中之所以单独列出三恩德上师,至少说明诋毁这三种上师的后果,比诋毁其他上师更为严重。
不论观点如何,显宗的《律经》在遇到此类问题时,是以最保守的要求为准绳的。所以,我们在这个问题上,也应参照最严格的要求执行。即不毁谤所有的上师,包括显宗的上师,这是最安全的方法。如果毁谤了任何上师,都应以违犯根本戒的要求来进行忏悔。在戒律方面,千万不要随意轻率,还是越保守越好。
对这些上师有何种行为就算犯戒呢?关于这一点,经论上比较明确,所以也就没有争执,大家的观点都是一致的。所谓“诋毁”,是指无论从世间的角度,认为上师人品不好,没有学问等等;还是从出世间的角度,认为上师戒律不清净、没有智慧、没有禅定力等等,认为自己已经超胜于上师。犯戒的限度就是,如果认为自己该得到的法已经到手,从此以后可以不再理会恭敬上师,并打算与上师一刀两断。最严重的是以嗔恨心诋毁上师、轻侮上师、扰乱其心。违犯这条戒律不一定需要身语的行为,只要心中产生了念头,就算是犯戒,其他戒条不一定这样要求。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虽然认为上师是有功德、有修证的,但是对我不公平,或者某些地方做得不尽人意。在上师让自己做某些事情的时候,自己不想做,继而产生嗔恨心等等,如果有这样的看法,虽然没有犯根本戒,但还是有一定的过失。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你精勤修习,并获得了一定的成就,也会因此而间断的。所以应该翻然悔悟,励力忏悔。我们都知道,金刚道友之间有嗔恨心,都是很严重的,更何况是对境极其严厉的上师呢?大家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防微杜渐,千万不要做出让自己追悔莫及的事情。
所以,为了预防犯戒,密宗三番五次地提醒大家,一定要在依止上师之前,再三地进行观察,以防止出现严重的后果。即使在显宗方面,虽然要求不是这么高,但最好还是采取谨慎的态度。在已经建立师徒关系以后,无论出现什么情况,无论上师如何显现,我们都只能看上师的功德,而不能观察其过失与不足。这也是目前汉地所存在的最严重的问题。现在有很多缺乏智慧的人,一听说哪里有灌顶,就蜂拥而往。根本不去了解赐授灌顶上师的背景及人品,等到灌顶过后,很快发现上师的种种毛病,就不计后果地进行毁谤。该观察的时候如盲似聋,不该观察的时候却睁大双眼,吹毛求疵,就是颠倒的行为。这些都是缺乏常识、缺乏教育的缘故。所以,讲授密乘戒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无论哪一种戒律,犯戒的人必须精神正常。如果精神不正常,即使身口等作出违犯戒律的事,但因为心里没有这样的想法,就不算犯戒。

二、违如来教

1、必须建立在违背三种戒律(别解脱戒、菩萨戒、密乘戒)的基础之上,违背其他经书上的内容,不能归于此戒条;2、必须是明知自己所做的行为会违犯戒律;3、必须是以毫无顾忌的轻视心态违越这些戒律,才算违背此戒。比如在违犯盗戒及酒戒时,如果明知偷盗不对,却满不在乎地认为:偷盗又有什么了不起,犯戒并不值得大惊小怪;或者认为:虽然佛陀在小乘经典中规定不能喝酒,但喝酒也不会阻碍解脱道,所以喝酒也是情理之中的事等等。有这样的轻视心理,就算违背此戒条。如果没有轻视之心,比如,如果有人在想喝酒的时候,心想:虽然喝酒是不对的,但是酒的魅力实在是太大了,我实在抵挡不住诱惑,真是很惭愧。如果以这样的心态喝酒,虽然违犯了别解脱戒,却没有违犯此戒条。但是,如果有轻视的念头,即使是别解脱戒中最轻微的戒条,比如过午不食,如果认为此戒并不可怕,继而胆大妄为,就犯此戒条。

三、嗔恨道友

宁玛派的观点认为:凡是入密乘者,都称之为金刚道友,都是犯戒的对境。而对在同一上师前接受灌顶的道友犯戒,其结果就更为严重。但是,作为道友必须具备密乘戒,如果对方已经失去密乘戒,就不属于金刚道友。
怎样作就算是犯戒呢?如果仅仅有嗔恨心,但是并没有打骂的行为,是不会犯根本戒的。但在嗔恨心的前提下,只要有打骂中的任何一种行为,都算犯戒。这里所指的骂,必须是在对方已经听见,并且了知自己在遭受辱骂的条件下,如果对方没有听见,比如耳朵失聪,也不算是犯根本戒。别解脱戒中也有类似的规定,比如犯妄语戒,也必须对方能够听见,如果对方听不见,也不算犯戒。
如果没有嗔恨心,只是出于利益对方的目的,就象母亲打儿子一样地打骂道友,就不算犯戒。
因此,犯戒的界限是:1、对境为密乘道友;2、对方具有密乘戒;3、明知对方是密乘道友及具有密乘戒;4、在嗔恨心的摄持下,并具备打骂的行为;5、如果骂对方,必须对方能听见并听懂。如果其中一个条件不具备,虽然有过失,但不算犯根本戒。

四、舍弃慈心

犯戒的对境为任何一个众生,而不是指所有的众生。也就是说哪怕仅仅是对一个众生舍弃慈心,都应当算犯戒。我们也知道,要对所有的众生都舍弃慈心是很难的。无论多么凶狠恶毒的人,都会有慈悲的对象,比如自己的父母、子女等等。所以,这里指的是任何一个众生。这条戒是比较容易违犯的,不能驾御自心的凡人,只要一冒火,在丧失理智的情况下,就会犯此戒条。
怎样算是舍弃慈心呢?如果发愿:即使我有朝一日能够度化他,能够利益他,也对他置之不理。或者是希望某一个众生远离一切快乐,恒时遭受痛苦,有这样的嗔恨心态就算舍弃慈心。平时吵架、打架,虽然会有暂时的嗔恨心,但不一定会这样发愿,只有极其下劣凶狠的人,才会有这种念头。
犯戒的界限有两条:1、对方是任何一个生命;2、不需要任何行为,只要有这样的发心就足够了。
小乘的经典中认为,生起一念贪心,其罪过远远超过一百个嗔恨心。因为他们认为:别解脱戒所禁止的杀生、偷盗、邪淫等等的根源,多数往往来自于贪心,而不是嗔心。大乘菩萨戒却认为,以一念嗔心所做出的行为,其罪过远远超过一百个贪心所摄持的行为。因为大乘的根本就是菩提心,而嗔恨心是与菩提心直接相违的。所以,在大乘中,嗔恨心是十分可怕的弥天大罪。
违犯这条戒的同时,也违犯了菩萨的根本戒。修学过大乘佛法的人,比如:闻听过《入行论》或者菩提心修法、四无量心修法的人,自己如果有一些体会,一般不会违犯这条戒。如果有这样的想法,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我们一定要杜绝这种念头。

五、舍菩提心

胜义菩提心是不可能舍弃的,所以这里所指的菩提心,是世俗菩提心。具体地说,也就是愿行菩提心中的愿菩提心。因为,虽然舍弃了行菩提心,比如布施、持戒、忍辱等,但如果心中仍有为度化众生而成佛的想法,就不会犯此根本戒。但是,如果舍弃了为度化众生成佛的念头,就象一张纸被烧毁后,上面的字迹都荡然无存一样。所有的一切修持、一切努力,都随着这个念头的失去而烟消云散、土崩瓦解。如果因为懒惰或者遭受欺侮,比如自己本来一心一意地利益他人,却遭到他人的恶意中伤,就有可能万念俱灰地认为:度化众生太难了,我还是洁身自好,明哲保身,自己修行自己成就吧。如果有了这种念头,就违犯此根本戒。
在大乘中并不忌讳盗、淫、妄等行为,在经书中有很多与此有关的公案,如果纯粹是为了他人,不含有丝毫的自私自利心,就可以在这些方面有一些开许。《普贤上师言教》中也多次提到过类似的例子。行为上的犯戒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自私心,如果心里藏着自私心,一心只为自己打算,那么大乘佛法的根源就已经从根本上断绝了。舍弃愿菩提心来自于自私心,自私心越严重,就越可能放弃愿菩提心。
我执并不是最可怕的,在有了凡夫的我执以后,如果能发誓:我就是要去度化众生,我就是要去利益众生,无论我具有多大的能力,我现在就要去做,这就是很好的,所以我执并不可怕。如果藏在精进修五加行、努力放生背后的目的,不是为了众生得到安乐,只是为了一己私利,为了今生来世的善报。这种发心,在大乘佛教中就象毒品一样可怕。无论这种念头出现于何处,与其相关的一切闻思修行都会被染污殆尽。本来生起愿菩提心就不是易如反掌的事,需要付出很大的艰辛,如果好不容易生起愿菩提心,却因此而化为乌有,是让人痛心疾首的遗憾之事。
违犯这条戒的同时,也违犯了菩萨戒。如果因为一念之差,而同时违犯两种戒是愚不可及的。我们要知道,如果舍弃了愿菩提心,就如同磁盘被格式化后,所有的信息都不复存在一样。自己通过多年的闻思修行所建立的一切功德,都会随之而彻底坍塌、尽付东流。所以,一旦有舍弃菩提心的苗头产生,就一定要毫不留情地将其掐断,万万不可铸成大错。

六、诋毁宗派

也就是诋毁自他宗派。关于这里所指的对境,也有不同的说法,有人认为自宗是指佛教,他宗是指外道。也就是说,即使毁谤外道也算违犯此戒。另一种说法认为,自宗是指密宗,他宗是指显宗。在自他宗派中,不包括外道。这两种说法中的第二种是正确的。
由此可见,此戒的对境,是指自声闻道至大圆满,所有大小乘的佛法,但不包括外道。
关于外道,经书中也讲过,众生的根器是千差万别、参差不齐的,趋入解脱的途径也是五花八门的。我们不能控制别人的信仰,强迫所有的人通通都来学佛教,学密宗。所以,如果没有度化他众的必要,是不能任意毁谤践踏其他宗教的。虽然不是犯根本戒,但却有着极大的危害。比如,如果在修密法的同时毁谤外道,本来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比如一两年内获得成就,却因为随意毁谤外道,而使解脱的时间一再拖延,十年、二十年,甚至拖至后世。
什么样的行为就可以称为诋毁呢?如果对某个教派具有嗔恨心,或毫无根据地信口雌黄,说某教派的教理不是佛所宣讲的,比如认为某部经典不是佛宣说的等等。当然,如果你有确凿的、有说服力的证据,可以证明你的看法,那么站在实事求是的角度上,说出你的观点倒也无妨。但是,如果随意言说诸如密宗并非佛所宣说之类的语言,即使他没有灌顶,没有趋入密宗,不会犯密乘戒,但也有很大过失。如果有了密乘戒,就无疑已经犯戒了。
诋毁他宗是否需要对方听见呢?有人认为,可能需要对方听见,但在这一点上,我们没有看到明确的根据。所以,无论在对方是否能听见的场合,我们都应当注意,不可诋毁其他宗派。绝对不可谤法,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论典是否属于对境的范畴呢?如果是正确的论典,比如《中论》、《入行论》等等,虽然属于论典,但其真正的含义与佛所说的没有差别,如果随意毁谤这些论典,说其见解是一派胡言等,也违犯此戒。如果只是开玩笑,则不会违犯此戒。对整个经论没有信心是不犯戒的,只要没有诋毁的行为就可以。显、密、净、禅都是正法,绝不可诋毁。
在犯此戒的同时,也犯了谤法的严重罪业,也就是同时有两条罪业降临在自己的相续中。大家务必要规行矩步,三思而行,切忌毁谤佛法!这是第六条根本戒。

七、泄露秘密

所谓秘密,是指其他不了解密乘见解的人不能接受的,密宗不共同的观点、修法、行为。这样的做法并不是指密宗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缺陷和错误,害怕被他人了知。但众生的根基是不同的,在时机没有成熟的时候,向某些人透露密宗的一些超胜其他宗派的不共见解,反而会导致他人的反感。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古往今来的历史也说明了这一点。一些深奥的法门在刚刚传播于世时,往往会遭受他人的误解。比如大乘佛法刚刚出世的时候,一些声闻道见识浅薄的比丘就竭力反对,认为大乘教法完全是标新立异,根本不是佛所宣说的;在汉地的禅宗刚刚诞生的时候,也是四面楚歌,众多的抱残守缺者都认为其见解纯粹是故弄玄虚;同样,在密宗刚刚出生于世的时候,也曾面临过个别显宗修行人的反对。在藏地也是一样的,中观应成派、时轮金刚、大圆满法刚刚流传于世的时候,都遭到过不同程度的风霜雨雪,面临过重重叠叠的艰难险阻。“夏虫不可以语冰”,这正说明,由于这些新诞生的法具有不可比拟的独到超凡之处,才会高深莫测,让一般的孤陋寡闻、因循守旧者难以接受。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对这些教法慢慢了解以后,就开始认同这些教法,也就对这些见解行为习以为常了。现在,有很多曾被大家争论不休的教派,在冲破种种障碍之后,都被公众所认可了,但是都必须经历一段过程。所以,他人的不认可,不但不能证明法本身的缺陷,反而往往是因为其本身的殊胜性所导致的。在与其根基不相应的情况下,就应该保密,不能随意向不明真相的人透露密宗的甚深见解与修法,这样就可以避免让这些人造谤法的罪业。反之,泄露秘密就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如果没有遵守密宗的要求,而泄露了秘密,就会犯此戒条。那么,泄露秘密的对方包括哪几种人呢?
1、是没有得过任何灌顶的人;
2、如果泄露秘密之后,对方因不能接受深奥的观点,有可能产生邪见的人;
3、虽然得受过灌顶,但只得过宝瓶灌顶的人,只能为其传授相应的生起次第修法。类似圆满次第、大圆满的修法,就不能为其传授;
4、失毁密乘根本戒,却不愿忏悔的人。当然,如果失坏了密乘戒,却愿意诚心忏悔的人,不在此范围内。
另外,在以下六个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才会违犯此戒:
1、泄露秘密的对方必须是以上所讲的四种人之一;
2、对方必须生起邪见;
3、明知对方会生起邪见。如果因为自己事先没有料到对方会生起邪见,而对方却生起了邪见,也不会犯此戒;
4、对方必须听懂;
5、没有特殊需要。比如,传法对象中的大多数,都能严护戒律、依教奉行,只是个别人的根基还不太相应,在此情况下,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也可以考虑针对多数人而传授密法;
6、所泄露的内容,必须属于密法不共同的观点、修法等。比如大圆满前行中的人生难得、寿命无常等等,不属于不共同的观点,如果他人对此生起邪见,就不算犯戒。
我们都没有他心通,不能对他人的想法洞若观火,只有通过别人的表情来判断对方是否已生起了邪见。这条戒虽然不是很容易毁犯,但是,如果随意对毫无密法基础的人讲说甚深见解,也有可能会犯此戒条。大家还是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八、诋毁五蕴

密宗认为,身体是五方佛的坛城。一切都是清净的。如果有人认为,身体是不清净的、是无常的,不可能是五方佛的坛城,在这种情况下,就会诋毁五蕴。戒律中认为,以手指供佛、绝食、过午不食等等都违犯此戒。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守持八关斋戒,不能以手指供佛。为了佛法、为了修法而承受苦行,密宗也是极力赞叹的,密宗也有不净观的修法,无常的修法。
虽然这些表面上看起来有一些矛盾,但根本的问题在于,如果持这样的态度:五蕴的本体虽然是五方佛的坛城,但在凡夫的境界中却是由肮脏的血、肉、骨骼、皮肤、脓液等组成的,虽然这只是一种幻觉,但从眼、耳、鼻、舌所感受到的现象角度来看,的确是无常、是不清净的,修不净观和苦行也是佛说的方便。就不会犯密乘戒。
但是,如果认为:从胜义谛(究竟、实相)的角度来观察身体,也不可能是佛的坛城,这种观点肯定是不了义的,是佛陀针对某些人的根基而言的,事实并非如此。这种想法已经与密宗的根本观点背道而驰了,在此基础上诋毁五蕴,摧残身体,则犯此戒。有关此戒的界限,在有些经书上讲得不是很明确,只是片面地宣讲苦行、自杀是犯密乘戒,但自杀是否一定犯密乘根本戒呢?不一定。如果认为身体不是佛的坛城,在此基础上自杀,则违犯密乘戒。如果只是因为一时想不开而自杀,虽然有罪过,具备了杀死一个人的一半的罪过(因为不是杀他人,而是杀自己,所以不具备杀一个人的完整罪过。)但与犯密乘根本戒毫无瓜葛,所以没有犯失此戒。这是第八条根本戒。

九、于法生疑

这条戒律与第八条有相似之处。犯戒的对境也就是外境自身所摄诸法。密宗认为,无论外境,还是自身,都是本来清净的,是佛的坛城。所谓五蕴也就是五方佛。如果认为从胜义谛的角度来观察,也不可能是佛的坛城,这是佛为了度化某些众生而采用的权巧之说,实际上并非如此。即使对这些观点持怀疑态度,也算是犯戒。
所谓怀疑包括两种怀疑,因明中是这样划分的:比如说,有为法是无常。针对这个立宗,进而产生两种怀疑。一、有为法是无常吗?也许是。二、有为法是无常吗?可能不是。如果对密乘的观点产生第二种怀疑,就会犯戒。在学密法之前,很多人对密乘的观点根本不懂,也就谈不上犯戒,只是在了解密乘的观点之后,继而生起怀疑,则违犯此戒。在没有精通密乘的观点之前,如果认为:虽然我现在对密乘的理论不能理解,但这是佛的观点,既然是佛的观点,就应该是正确的。在将来闻思了密乘的经典以后,我会慢慢明白的,就不会犯戒。只有在过分相信自己五根的前提下,将自己所感受的幻觉执为万法的本来面目,随意解释佛的本意,排斥密乘的见解,则必然犯戒。此为第九条根本戒。

十、不度恶者

犯戒的对象即恶毒者。包括 “三宝上师怨敌二,破誓退密反抗者,入聚会列害众生,成具誓敌唯造罪,以及三恶趣众十。”对于这十种有情,如果具备了度化的能力、条件,却没有付诸实施,就算犯戒。象我们这些一般的凡人,根本没有度化他众的能力,佛也不会勉为其难,强迫我们去度化,所以,这不是针对我们而言的。
但也并不是说我们绝对不会犯此戒条。对于伤害金刚上师、毁灭佛法,伤害很多众生的人,我们虽然没有能力度化,但必须在表面上远离他们,也就是说在身语方面不能亲近他们。当然,心里还是应该发菩提心。在菩萨的境界中,虽然这些人造作了种种恶业,但并不是敌人,而是可怜的大恩父母。所以,决不能从心底里舍弃慈悲。如果不但没有度化,而且在外表上也与他们十分亲近,发表面上(身语)的慈悲心,则为犯戒。
有一点需要强调的是,如果是为了保护佛法和众生的利益,使他们改邪归正,而与这类人有身语方面的接触,则没有罪过。
此戒有两个层次,第一、是针对具备降伏能力的成就者而言,如果没有度化恶毒者,则为犯戒;第二、是针对普通的学密者,如果对十种恶毒者在表面上也与他们融洽相处,亲密无间,发表面上(身语)的慈悲心,则为犯戒。这是第十条根本戒。

十一、揣度正法

犯戒的对境为空性。刚才我们所讲的第九条的对境是本净光明,是从现象的角度而言的。这里所讲的空性,是与中观应成派,或与般若波罗密多所抉择的空性比较接近的大空性。如果以普通的逻辑,也即因明中所讲的逻辑,去推导远离一切戏论、不可思、不可言的大空性,最后得出结论说:所谓的空性,并不是远离一切戏论的,而是象小乘所抉择的无我,或者中观自续派前期所抉择的单空等等,则犯此戒。这并不是要求我们必须精通或者证悟远离一切戏论的大空性,如果不懂则不会犯戒。这是第十一条根本戒。

十二、令信士厌

也即遮止他人的信心。犯戒的对境即是对三宝,特别是对密法具有信心的人。通过一些手段,比如口中言说不中听的语言,以身体奋力殴打等等来侮辱他人,以达到阻碍他人信心的目的。使其心生厌烦,退失信心,离密乘道,则犯此戒。
违犯此戒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对境为有信心的众生;2、必须是为了阻碍信仰,令其退失信心而故意采取手段。如果没有动机,只是在无意间使他人对大乘法等生起厌恶,不算犯戒;3、仅仅有发心不会犯戒,必须有身语的行为;4、他人退失信心的结果已经成立。
正常的学佛者一般不会犯此戒,但是,因为教派之间的争斗,偏袒之心极为增盛的人有可能会违犯此戒,所以还是应该引起重视。这是第十二条根本戒。

十三、不受圣物

所谓圣物,也即誓言物。誓言物有两种。一、受用誓言物;二、使用的誓言物,如铃杵天灵盖等法器。如果认为受用誓言物极为肮脏,或者认为使用铃杵、手印等是多此一举,实际上并不需要,只须修行即可,在此念头摄持下而拒绝誓言物,就会犯戒。
象酒、肉等饮食受用,在修证没有达到一定境界,能力有限的情况下,绝不能肆无忌惮地饮用和食用。会供的时候,对待酒类,只须用手指沾在酒里,然后涂在嘴唇上;对待肉类,也只须吞服象苍蝇腿的体积一般大小的肉。虽然从世人的角度来说,这谈不上是喝酒吃肉,但却足以表示已经接受誓言物。即使密宗,也非常反对随意享用誓言物。象铃杵天灵盖等法器,作为密法修行人,平时可以供在供桌上,即使没有这些法器,只要你没有拒绝的态度,也不算犯戒。
密宗所特有的甘露丸,虽然是用各种药材制成,但其中也包含了受用誓言物的成分,包括莲花生大师等持明者的甘露。一般人在特定的时间,比如会供时接受甘露丸,就可以表示接受受用誓言物,也就不会犯此戒条。
誓言物的接受方式是随接受人的具体情况而定的。有两种人可以不正式接受誓言物:第一种是初学者,即还没有能力接受誓言物的人,对他们就不必强求;第二种是修行已经达至顶峰阶段的修行人。在他的境界中,肉和甘露与糖、水果等都是等同一味,没有分别的。既然如此,就没有必要接受誓言物。而处于两者之间的修行人,就应该接受誓言物。
之所以要接受誓言物,其目的是为了强行推翻我们从无始以来所建立的清净与不清净的分别念,通过此举接受本来平等的观念,对修行能起到促进的效果,最后达到证悟大平等的目的。作为初学者,因为接触不到诸法的本来面目,根本无法了知万法的本性。但是,如果执着于自己的感官,认为受用誓言物不仅仅从现象而言,其本体也是不清净的,就已经与密宗的观点大相径庭,所以就会犯戒。这是第十三条根本戒。

十四、诋毁女性

犯戒的对境:是指所有的女性。因为,在末法时代,以各种身份度化众生的度母、空行母等比比皆是。与男性相比,女性当中所占的比例更大。在任何场合,都有可能出现空行母的化身。如果随意毁谤整个女性,就有可能在不经意间毁谤了金刚亥母、白度母、作明佛母等佛的化身。
犯戒的界限包括四个条件: 1、对方是所有女性。虽然毁谤一个女性,但必须建立在指责所有女性过失的前提下;2、具有言说过失的动机;3、毁谤的内容是所有女性的过失;4、对方必须听见。当这些条件满足时,即犯第十四条根本戒。
此十四条根本戒是密宗最基础的戒律,凡是密法的修行人,都必须对此戒律恪守不渝,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态度,小心翼翼地护持此戒。如果违犯,就应当悬崖勒马,尽快忏悔。虽然忏悔的方法五花八门,但金刚萨埵的修法是最普遍、最殊胜的(其具体修法,在即将整理出的加行修法中有详细说明。)借助于该修法,在具备四力的情况下,洗心革面,悔过自新,就能将功折罪。无论犯了多么大的罪业,都能彻底忏悔清净。这也是密宗超胜之处的具体体现。要学习密宗,必须接受约束,然而,你的回报也是不可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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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士五戒

有不少皈依佛门多年的居士,都对居士五戒的具体细节不太清楚,为了令大家能够正确地进行取舍,今天简单地介绍一下居士五戒。
一、总述
戒律包括居士戒、沙弥戒、比丘戒等等。其中的居士五戒,是佛陀对佛教徒的起码要求。
自古以来,学佛的人就可分为两种——在家人和出家人。因为出家人不用处理很多的世俗事务,可以毫无牵挂地将所有身心都投入到修行当中,所以对出家人的要求就比较高。作为出家人,就应受持难度较大的沙弥戒与比丘戒等等;
而作为在家人,则需要面对各种生存的压力、世事的牵绊,所以相对而言,就往往达不到太高的标准。因此,佛陀对在家人戒律方面的要求也就比较低。即便如此,作为在家人,也必须受持不同层次的居士戒。
居士五戒属于别解脱戒。为什么称为“别解脱戒”呢?所谓别解脱,也即别别永久解脱或分别永久解脱的意思。分别解脱的内涵虽然有多种,但最主要的,就是谁受持该戒,谁就会得到永久解脱的意思。比如说,两人当中一人受戒,而另一人不受戒,则受戒的人可以获得永久的解脱,不受戒的人就不能获得解脱。
是否所有人所受持的杀盗淫妄酒五戒都称为别解脱戒呢?并非如此。杀盗淫妄酒五戒可分为三个层次——世间的五戒、小乘的五戒以及大乘的五戒,共计十五条戒。也就是说,不杀生戒可以分为世间的不杀生戒、小乘的不杀生戒以及大乘的不杀生戒三种。举一反三,不予取(盗)戒、邪淫戒、妄语戒、酒戒也都可分为三种。区别三个层次的依据,就是以前所讲的三个差别。
同样,沙弥十戒也可分为三种,也即三十条戒,包括世间的十戒、小乘的十戒以及大乘的十戒;依此类推,二百五十三条比丘戒,三百六十多条比丘尼戒等等,都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世间的戒律、小乘的戒律以及大乘的戒律。
是否属于别解脱戒,就要根据受戒人的动机来判定。如果一个人受持五戒的动机,是为了今生的健康、长寿,为了来世可以转生为天人,或者具有名利、地位、财产、健康等等的人,就只能称为世间五戒,世间五戒与外道的戒律是没有区别的。
包括现有的和释迦牟尼佛住世时古印度的很多宗教在内的外道,都制定了本宗教特有的戒律,其中有些外道的戒律比佛教的戒律还要严格。比如说,佛教认为:在走路的时候无意间踩死蚂蚁,或者在烧火以及点灯的时候,无意中烧死了飞蛾、小虫,因为当事人不是故意而为,即没有杀生的动机,所以就既没有犯戒,也没有罪过。但有些外道却认为,以上行为也有杀生的罪业;另外,有些外道认为:即使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如果没有人将水井、河流等处的水给予自己,自己却擅自饮用,就犯失了不予取戒(盗戒)。尽管外道的戒律比较严谨,但这些戒律却只能称之为戒律,而不能称之为别解脱戒。
为什么这些与外道相同的五戒不属于别解脱戒呢?因为,在不具备出离心的前提下,所有的戒、定、慧,都只能属于世间的戒、定、慧,其果报充其量就是在以后流转六道轮回的时候,可以享有好的善报,除此之外,绝不会让我们超越轮回而获得永久的解脱。比如说,如果断除了杀盗淫妄酒,最多只能临时性地让我们脱离恶趣,投生善趣,却不能彻底脱离六道轮回,所以不能称之为别解脱戒。
而在具备出离心的前提下,所受持的戒体,就属于别解脱戒。守持别解脱戒,就可以令我们获得永久的解脱。
别解脱戒可分为大乘的别解脱戒与小乘的别解脱戒。如果要使所受的戒体成为小乘的别解脱戒,就必须具备出离心。出离心是小乘别解脱戒的起码要求,如果具备了出离心,则所受的戒体至少可以算得上是小乘的别解脱戒。
因此,如同受持菩萨戒之前,需要有不造作的世俗菩提心,只有在世俗菩提心的基础上,才能得到真正的菩萨戒一样,我们在受五戒之前,最好也要培养起出离心,在具备出离心的前提下,哪怕受持一条戒,也属于别解脱戒,否则,就只能成为一种形式,而不能获得别解脱戒的戒体。至于出离心的内涵,我们以前已经讲过多次。修持出离心的方法,就是四个外加行的修法。
总而言之,无论所受持的戒条再多、再严格,如果不具备出离心,则所受持的戒体都不是佛教所特有的,所以不能称之为别解脱戒,而只能称为世间的戒律。
请大家回头返观一下,自己在受持居士戒的时候,究竟抱着什么样的目的。如果发现自己当时并不具备出离心,则从受戒之日起直至今天,我们心中所有的戒体,就并不是佛教所说的戒定慧三者之一的戒,而只能算是一种与外道相同的世间之戒。
怎样才能使其变为别解脱戒呢?是否需要重新受戒呢?不需要。要改变目前的现状,使以前的所有戒体变为别解脱戒,只需从现在开始培养出离心。在生起出离心的当下,我们以前所受的戒体立即就可以成为别解脱戒。
因为,所谓的戒律、智慧、禅定,都是指某人心中的功德,这些东西是互相影响、相辅相成的。在生起出离心以后,出离心就会对原有的戒体起作用,既不需要舍弃以前的戒体,也不需要重新受戒,自身所有的戒体自然而然地就可以成为别解脱戒。
如果我们还能更上一层楼,在生起出离心的前提下,进一步培植起无伪的菩提心,则以前所受的戒体就可以成为大乘菩萨的别解脱戒。
以前我们也讲过,如果没有这两个关要,包括大圆满都有可能变成世间法。既然连无与伦比的大圆满都可以成为世间法,位居其下的其他法又怎么可能不成为世间法呢?由此可见,出离心、菩提心是通往解脱不可或缺的必由之路,我们必须想方设法培养起出离心与菩提心。
在此之前,也许大多数居士并不清楚如何才能受持一个完整的别解脱戒,今天了解以后,也许很多人都会有一种芒刺在背的感觉,因为以前自以为是的戒律、行善、修心等等,都发生了决定性的变化,很多事情都需要从头开始。但这也不要紧,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只要我们能抓住当下的时机,就还来得及。
戒律是为了规范日常行为而制定的条款。因规范程度的不同,而分为在家戒、出家戒等各种层次的戒律。作为佛教徒,如果不对自己的行为加以规范,而毫无顾忌地杀、盗、淫、妄,则所谓的学佛就不会有什么效果。佛陀也讲过,只有先将一块布洗净,才能为这块布染上颜色。如果布上满是污垢,就不可能染上纯正的颜色。同样,如果要学佛,就要先将行为规范以后,才能在此基础上修行。
作为居士,最关键的是要受持杀盗淫妄的戒条,但因为在饮酒之后,人就会因迷乱而无法自制,在精神失控之后,杀盗淫妄的行为也就会随之而陆陆续续产生,所以,为了保护前四种戒体,佛陀就制定了酒戒。
关于饮酒的规定,小乘佛教内部也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凡是饮酒,都属于罪业;另一种观点却认为:对于没有受持酒戒的人而言,因为酒也是一种饮料,在不喝醉的前提下,适当的饮酒也不算是罪业。
但是,从戒律的角度而言,大多数人的立场还是站在饮酒就是罪业的一方。暂且不论饮酒是否有罪,只要佛陀在戒律当中明令规定不得饮酒,我们就应当严格遵照执行。
虽说随着时代的更替、思想的变迁,传统的习俗、旧有的观念、往昔的行为就会因跟不上潮流而成为过去式,新时代的人是不会再对其感兴趣的,但佛陀对弟子们的这个五戒要求,是在任何时代、任何环境下都不会因过时而被淘汰的。
有些宗教也规定了一些教条,但只有虔诚信奉这些宗教的人才会去遵守这些教条,其他人就不一定会接受。比如说,基督教认为,上帝在六天中创造出了世界,第七天是休息的日子,所以,世人在每周第七天的星期日也应当休息。如果有人在第七天不休息,就会有罪过。
有些基督教徒曾在英国与别国打仗失利的时候写信谴责英国政府,认为导致战争失败的原因,就是英国政府在星期天没有休息而造成的。不知这些说法是否有确切的证据,如果没有就很难说服别人。虽然人人都喜欢休息,但这种类似规定星期天必须休息的种种理由,就有可能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被历史的车轮碾得粉碎。
但是,无论人类社会如何发展进步,即使在一万年,乃至几十万年以后,任何人也不可能打破伦理道德观念,而明目张胆、肆无忌惮地去杀盗淫妄。只要人世间需要和平与幸福,就需要有断除杀盗淫妄的要求。如果不对杀盗淫妄的行为加以约束,整个社会就会乱套,在动荡不安的生活环境中,又怎么可能有什么幸福、和平可言呢?因此,佛陀所制定的杀盗淫妄戒,是永远符合历史潮流的。
关于守持五戒的功德, 在经书中的教证可谓卷帙浩繁,此处无法一一列举,归纳而言,则可分为现世的功德与来世的功德。
现世的功德为:如果现世当中没有戒律,就不会有禅定;如果没有禅定,就不会有智慧;如果没有智慧,就无法断除烦恼、获得解脱。
来世的功德为:《等持王经》云:“经恒沙数劫,无量诸佛前,供养诸幢幡,灯幔饮食等。若于正法坏,佛教将灭时,日夜持一戒,其福胜于彼。”也就是说,在恒河沙数的大劫中,每天以充满三千大千世界的胜幢、饮食、黄金、白银等宝物供养诸佛菩萨,其功德也不能与在未法时代一昼夜中受持一条戒的功德相比。
佛经中还说过,某人在佛陀住世时,出家受比丘戒长达五百年,并始终保持戒体的纤尘不染。但是,如果有人在人类烦恼极其粗大的末法时期,在二十四小时内仅仅守持一条戒的功德,也远远胜过前者。这里所说的戒,并不仅仅指出家人的戒,包括在家人的戒也是一样的。
我们可以推算,清净地持守五百年的比丘戒是多么地难得。“人活七十古来稀”,以现在人的寿命来衡量,能够活到七十岁的几率并不是很高。而戒律规定,在二十岁之前是不能受比丘戒的,如果每世在年满二十岁时受比丘戒,然后持守净戒五十年,直至风烛残年的七十岁,也至少需要十世。能够在漫长的十世中都将一生中的最佳时光用来守持比丘戒,其功德应当是不可思议的,但与末法时代持戒功德相比,就显得望尘莫及了。当然,如果能在具备菩提心的基础上持戒,其功德就更是不可估量。
关于持戒的功德,在《赞戒论》等论典中讲得十分详细,如果有兴趣,大家可以参阅有关论著。
受持居士五戒机会并非俯拾皆是,如果有这样的机会,大家还是应当珍惜。现在普遍存在着自称已经皈依,却没有受持皈依戒;自称是居士,却没有受持居士戒的现象,这是很可惜的。如果没有受持任何戒律,就算不上是佛教徒。
因为,所谓的四众弟子,包括比丘、比丘尼、居士(优婆塞)和居士尼(优婆夷)。只有在皈依的基础上,受持相应的戒律,才能成为这四种人。如果不具备任何一条戒体,就不能自称为佛教徒。所以,受戒是十分重要的,大家一定要加以重视。
如何受戒呢?沙弥戒与比丘戒是无法对其中的戒条进行选择的,除非不受戒,否则就必须受持全戒。也就是说,如果要受比丘戒,就必须受持所有的二百五十三条戒,其他的比丘尼戒、沙弥戒与沙弥尼戒也是一样。
但居士戒却并非如此,它与菩萨戒一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因此,在受居士戒之前,就可以先对各个戒条的要求详细地了解一番,然后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能受持几条就受持几条。
但在这一点上,也有不同教派的观点,这里所说的不同教派,并不是指藏传佛教内部的不同教派,而是指一切有部与经部的观点。
一切有部认为:受戒的时候,必须将五条戒全部受完,否则就只能成为普通的行善,而不能成其为戒体。但在持戒的时候,就可以进行挑选,能持几条戒就持几条戒。
但经部却对此观点不以为然,他们认为:如果受戒的时候已经将五条戒全部受完,而在持戒的时候却并没有全部守持,就应当属于犯戒。
所有的大乘宗派都不承认一切有部的观点,而认为经部的观点是有道理的,所以,我们也应当按照经部的规定去作。也就是说,在受居士戒之前,就应当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抉择,能守持多少条就受持多少条。
但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酒戒是别无选择的。如果不受持酒戒,其他的戒就不能成为完整的戒。戒除杀盗淫妄,都必须建立在戒酒的基础之上,如果不能戒除饮酒,其他的恶业都有可能因此而引发,所以不能成为完整的戒体。
但是,也有一种人嗜酒如命,即使遭遇命难,也无法做到不饮酒,那么这种人也可以受持其他杀盗淫妄戒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戒条,但却不能称之为戒律。不过,发誓断除这些恶业仍然具有很大功德,所以,即便在名称上有所区别,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我们还是应当尽力受持其他的戒。
酒戒之外的其他四条戒虽然好像没有选择的先后规定,想受持其中的任何几条戒都可以,但最好能受持不杀生的戒律。首先因为杀生的恶业最为严重;其次,作为一个佛教徒,我们也不应该残酷无情地杀害生命;另外,在经书当中也说过,不杀生戒是所有戒律中最重要的一条戒。
受持一条戒的居士称为一戒居士;受持两条戒的居士称为二戒居士;受持三条戒的居士称为多戒居士;受持四条戒的居士,名称上也称为多戒居士;受持五条戒的居士,就是圆满居士。受持的戒条越多,资粮积累得越快,断除罪业的力量也越强。比如说,虽然受持三条戒与受持四条戒都称为多戒居士,但实际的意义却有着天壤之别。因此,受戒肯定是多多益善,我们应当尽可能地多受一些戒条。
受持戒体的程序是:首先,在正式受戒之前,应当发菩提心,至少也必须要有出离心;其次,在受戒的同时,也必须受皈依戒,因为所有的戒律,都必须建立在皈依戒的基础上;第三个程序,才是正式受戒。
有人也许会怀疑:在我们念诵了三遍仪轨之后,善知识就会告诉我们已经得戒,但我们所得到的戒体究竟是什么?在哪里呢?
一切有部认为:我们所受的戒体,是一种称为“无表色”的物质,这种物质,就像防洪水的堤坝一样。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真正的戒体,就是发誓从现在起直至离开人世为止(尽形寿),绝不违背自己所受戒条的决心。但仅仅有决心,还不能成其为戒体,只有在自己有了决心,并参加了受戒仪式之后,才能具备戒体。
如果有朝一日自己舍弃了当初的决心,并作出犯戒的行为,原有的戒体就不复存在了。由此可见,是否具备戒体并不神秘,只需抚躬返视,观察一下自己的相续便心知肚明。
二、居士五戒的具体规定
(一)不饮酒
什么叫做不饮酒呢?关于酒的概念,在经书中讲过很多,包括谷酒、酒粉、能醉、放逸之物等等。这些都是释迦佛在世的时候,也即两千多年前,世人所享用的酒类。其中的谷酒,也就是至今尚存的、用粮食酿制的酒类;所谓“酒粉”,是指带有酒精成分的粉末,用其泡水便可成为酒;所谓“能醉”,是指该酒必须具有使人喝醉的能力,如果无论怎样喝,也不会喝醉,就算不上是酒;所谓“放逸之物”,也就是指能醉,因为在醉了以后,就会放逸、懒惰、不精进、丧失意志,所以称为放逸之物。无论如何,只要有酒味,能使人喝醉,则不管是白色、红色、还是其他颜色,都称为酒。
饮酒的概念,就是要一口口地咽下去。经书规定,只要吞下了超过一滴的酒,就算犯戒。如果是外用,虽然通过毛孔也可以让酒类进入身体,但却不属于饮酒。甚至在口腔需要消毒时,用酒类漱口,然后吐出的行为,也不算犯酒戒。
有些食品以及药物里面也含有酒的成分,如果在食用或者服用的时候,发现有酒的味道,就应当用其他的食品和药物代替。如果在这些食品以及药物中,酒的味道并不明显,则即使食用或者服用也不算是违犯酒戒。
另外,如果将一公斤的酒熬到只剩下半公斤,在原有的酒味以及醉人的能力已经彻底消失以后,用来泡药服用以治疗疾病,就不算是犯戒。
另外一种情况我们以前也讲过,就是在灌顶或者会供的时候,也不能直接喝酒。在密宗会供的时候,食物一般是用右手来接,而液体状态的饮料一般是用左手来接。在接受酒类的时候,只需用左手的无名指沾在酒里,然后涂在嘴唇上,就既表示已经接受誓言物,同时也没有违犯酒戒。
目前在包括藏地在内的某些地方,偶尔会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现象,在座的人当中可能也曾经遇到过。有些所谓的成就者,将“加持香烟”、“加持酒”等所谓的“甘露”,散发给盲目无知、不明真相的居士,并告诉对方只要抽这些烟,喝这些酒,就“可以治病”甚至“打通中脉”。居士当中有一些人也自欺欺人地帮助这些人进行煽动、鼓吹,很多没有听过正规佛法,没有受过系统教育的居士一听到这些宣传,就难辨是非、信以为真。也许在喝了这些酒、抽了这些烟之后,暂时可以减少一些病痛,但究竟是好是坏,谁也说不清楚。一些魔障与世间的小鬼神也有这样的雕虫小技。但这种以讹传讹,公然违背佛陀教言的行为,是会令很多人对佛教产生误解并继而大失所望的。
我们不能否认有些成就者可以将烟酒变为甘露的说法,我们也不去评论谁有成就,谁没有成就,谁有能力将酒变成甘露等等,虽然这些情况也不能排除,也是有可能的,但是,在佛教群体里,没有比释迦牟尼佛更具权威的人物,佛陀在很早以前就规定,只有佛才有制定与修改戒律的资格,除了佛陀以外,包括僧众都没有资格修改戒律。因此,我们的所有行为,都必须以释迦牟尼佛的教法为原则,全盘地按照佛陀的要求去做,任何人都不得违越。
在末法时代,即使是佛教徒,也很难严格遵守教规,而有可能会犯错误,并作出杀生、偷盗等等的恶行,这是情有可原的,但这不是佛教的过错,而是个人的问题。如果自己做不到,就要有自知之明,就要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并引咎自责:因为我有贪嗔痴的烦恼,所以达不到佛陀的要求,这是多么地令人惭愧啊!而不能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将自己违背教规的行为,堂而皇之地说成是藏传佛教的特点,让别人产生这是正统佛法,是佛陀要求的错觉,并使别人因此而对佛法生起邪见。
现在就有这些问题,人们往往在还没有搞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之际,便将佛教圈内个别人的行为与佛教混为一谈。如果某位藏传佛教的教徒行为好,就说藏传佛教好;如果某位藏传佛教的教徒行为不妥当,就说藏传佛教不好。实际上,个人的行为与整个团体是毫无瓜葛的,谁的行为出了问题,就是谁的问题,这既不是藏传佛教的问题,也不是禅宗、净土宗等任何一个宗派的问题。
众所周知,世间团体的某个人犯了错误,其他人也只能指责这个人是败类,或者要求团体内部给此人予以处分,但谁也不能将某个具体的人所犯的错误强加给整个团体。
佛教团体也是一样,确定是否为佛教的问题,就需要去翻阅佛教的经典,如果佛经中有让人去做坏事的说法,就是佛教的问题,而不是个人的问题,如果有人按照佛陀的指令去作了错事,就应当归咎于佛教。但是,如果有人胆敢超越戒规界线,违背佛陀言教,那就是他个人的问题,大家应当将这两点划分清楚。如果能将此二者分得泾渭分明,就不可能对整个佛教产生误会。
同样,在看待现在经常出现的打着藏传佛教旗号,或者假冒活佛之名进行骗钱、骗财等问题方面也是这样,如果在藏传佛教的经典中有这样的规定,就是莲花生大师等前辈上师的毛病;如果他们不但没有这样要求,而且反复强调要严格遵循佛陀教言,不能作出有辱佛法的事情,我们又怎能将罪责推给藏传佛教呢?
只有佛陀在即将示现圆寂之际,曾经制定的一个言简意赅的简略戒规,其中对戒律的界线留了稍许的余地:就是在不违背原则的基础上,允许戒律随着时代的变迁、区域的不同而因地制宜。在以后因各地的风俗习惯而无法完全依照戒规执行的时候,也可以在不违背大原则的前提下适当地入乡随俗。除此之外,谁也没有权利对戒律进行根本性的更改。
但其他宗教却并非如此。在古代的西方,因为教皇与国王之间往往是瓜葛相连的,为了政治背景的需要,为了加大统治的力度,就进行过宗教改革,也使宗教的内涵发生了转变。比如说,在早期的《圣经》旧约中,是有前世今生提法的,但教皇与罗马帝王出于某种目的,就取消了这一说法,在后来的《新约》中,就不再承认前世今生的存在。
言归正传,虽然我们在介绍酒戒的时候列举了这些问题,但不仅仅是酒戒,包括所有的戒条,我们都应当按照佛陀的规定,如理如法地进行取舍。
曾经有人询问我,为了工作、为了应酬等等,是否可以喝酒,在此明确地告诉大家,无论为了什么,都不能破例。凡是喝了酒,就必然犯酒戒,这没有回旋、商量的余地。
(二)不杀生
居士五戒中的不杀生,与十不善中的不杀生是不相同的。十不善中的不杀生,是指不杀害所有的生命,而居士五戒中的不杀生,是指不杀害特定的生命,也就是指人类。
也许有人会提出疑问:既然戒律只要求不杀人,是否就表示允许杀害其他生命呢?决不可能!
十不善是不需要由谁来制定的,本体、自体的不善(自性罪),是在任何时间、任何条件、任何环境下,都不可能对包括佛陀在内的任何人有所开许的。一旦有人违反,而去杀害了其他生命,就必然会承受堕入地狱的果报。但不杀生戒的对境,就只是特指人。在守戒的时候,就必须遵守不杀人的戒条。虽然杀害其他生命从根本上来讲不会违犯居士戒,但也会违犯居士戒的支分或者类似的戒条。
偶尔放生的时候也可以看到,在放生念经之际,有的居士一旦被蚊虫叮咬,就会在不经意间,随手“啪”的一下就结束了蚊虫的生命。虽然这不一定是故意杀生,但因为有了很长时间的串习,所以一不注意,就会有这种动作。在此再一次重申,无论对境是动物还是人,杀生的罪业都是十分严重的,我们不应该因为戒律没有规定,就随意地去杀害其他生命。
以前也讲过,违犯每一种戒条,都需要具备四个条件:第一个为对境;第二个为思想或者精神;第三个为行为或者行动;第四个为究竟或者结果。这四个条件是确定是否犯戒的分水岭,如果所有条件都完全具备,就会彻底犯戒。下面一一就不杀生戒的详细界线进行讲述:
1、对境
杀生的对境,就是指人。人可以分为两种:第一为成人,这里所说的成人,是指已经出生的人,包括从呱呱坠地到撒手归西之间的所有人;第二种为胎儿,就是指尚未出生的人。
从戒律对生命的定义来讲,并没有住胎一周、两周、一个月、两个月的分别,在精卵和合的那一刹那,就是生命的开始。从该瞬间直至新生儿出世,这一阶段的生命就叫做胎儿。因此,作为不想生育的夫妇,就必须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并力争做到万无一失。因为,如果故意堕胎,就属于犯戒。
2、思想
思想分观念和动机两方面:
所谓观念,是指认定对境。如果观念已经错乱,则不犯根本戒。比如说,如果想杀死张三,而实际上却杀死了李四,即使具备了其他的所有条件,就事实而言,是实实在在地杀了一个人,但也不算犯根本戒。因为当事人的观念已经发生了错乱,并没有超越这条界线,所以不算彻底的犯戒;
所谓动机,是指要有杀人的动机。如果没有杀人的动机,只是想吓唬对方一下,但对方却因为惊吓过度而死亡;或者只是想打对方一顿,却不小心失手将对方打死。这种意外的过失杀人,也不算彻底的犯戒,在忏悔之后就可以恢复。
如果是现役军人,在因战争爆发而必须上前线打仗的情况下,只要事先发愿:无论遇到什么危险,自己也决不杀害对方,则即使因枪炮走火而杀了人,也不会犯根本戒。
3、行动,
小乘的别解脱戒非常重视外在的行为,犯杀生戒的判定标准之一,就是必须具备为了杀死对方而枪击、殴打、令对方服药或者其他导致对方死亡的行为。如果只是在内心计划、谋算,却没有付诸行动,就不会犯戒。菩萨戒与密乘戒在这一点上的要求往往要严格得多,在仅仅具备内心打算、念头的情况下,也时常会犯戒。
4、结果
对境死亡也是区分是否犯戒的标准之一。
在确定对境是人,没有认错对象,具备杀人动机以及开枪等等的杀人行为,却没有最终将对方杀死,而只是使对方受了伤的情况下,就不算是犯根本戒。
只有同时具备了以上四个条件,才是彻彻底底地犯戒。在了知了这些细微界线之后,就既可以善加取舍、防患未然,也可以在作出某些行为之后,根据以上标准来判定自己是否彻底犯戒,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补救措施。
(三)偷盗
1、对境
偷盗的对境有三个条件:
首先,必须是包括食物在内的所有财产。有人认为食物与饮料不包括在内,但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有人对此反驳道:如果食物不是偷盗的对境,那么在某个国家或者地区遭遇饥馑的时候,是否就可以随意地去偷盗急需的食物呢?这种说法既没有教证的依据,从逻辑上来说也站不住脚。因此,凡是财产,都是犯戒的对境;
第二,就是所盗财产必须属于没有产权纠纷的合法主人,财产主人与当事人在所盗财产的权益上也没有任何经济上的纠葛。
如果失主认为所丢失的财产不可能再找回,便放弃了寻找的念头,而从心里舍弃了该丢失物,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他人在之后偷取了该物,但因为当事人所偷取的是无主物的缘故,所以不算是犯戒。
经书中也讲过,在释迦佛住世时的古印度,有的人是以浆洗衣服为生的,如果风将洗衣人晒在外面的衣服吹走了,洗衣人也产生了“这些衣服已经不可能失而复得,我只有自己赔偿衣服”的念头,如果有人在此之后去偷这些衣服,就不算是犯戒。
但这只是戒律上的一种界定而已,在窃取财物的时候,除了有神通的人之外,又有谁能知道什么东西是主人已经放弃了的呢?所以,我们也不能胆大妄为地去钻戒律的空子。
但是,荒凉无人之地的森林、矿产,却并不是无主物,而是属于国家的财产。因此,我们就不能无视法律而随意地去山上砍柴、伐木,或者私自开采矿藏;
第三,就是所盗窃的财物必须具有一定的价值。这种价值,是用纯银的价值来衡量的。以目前的纯银价值来计算,就是人民币两元钱左右。如果价值达到了两元,则具备了对境的条件之一。
偷税漏税也算是偷盗,当然,这里所指的偷税漏税,是指故意偷缴、漏缴价值足够的合法税金,如果是某些机关巧立名目的非法摊派等等,则不属于此范畴。
另外,在乘坐飞机、火车等的时候,如果在运输单位没有同意的前提下,故意不补超重行李费,或者船票、车费等等,都算是犯戒。
在作买卖时,也只能正大光明地赚取合理合法的利润。如果有欺骗的成分,比如说,明明进货成本为五元,却向买主说是十元,则其中五元的差价就不是正当的利润,而是骗来的。如果所骗金额超过了规定价值,也算是犯戒。
2、思想
首先是观念不能错乱。如果准备偷盗的物品与实际偷到的物品不一致,也不会犯根本戒。虽然不会犯根本戒,却不能认为没有过失,因为无论如何这也是偷盗的行为。
偷盗动机是违犯盗戒最重要的条件,如果没有盗心,则不会犯戒。
另外,如果不是为了自己的生活,而是为了供养三宝、帮助乞丐,或者是为了孝顺与自己没有经济关系的父母,也不会犯根本戒。
3、行动
巧取豪夺、明抢暗偷,以及利用各种各样的手段非法地骗取他人财物,都属于盗窃的行为。
另外,在借回他人财物之后,利用债主已经忘记的时机,而故意不归还,有人以为这样就没有行动,所以不算是犯戒。其实,虽然没有表面的行动,但该做的不做也算是一种行动,所以也会犯戒。
还有,在借回他人财物以后,如果故意拖欠,而不按时归还,在拖欠期间致使该物因损坏而价值降低,则也有可能犯戒,因为通过这种行为,而有可能会使主人损失超过两元以上价值的财产。
4、结果
虽然戒律中有许多细微的划分方式,但最根本的界线,就是有否具备所盗窃的物品已经彻底地属于自己的想法。
在已经据为己有的念头尚未产生之前,还不算是彻底犯戒。如果在此期间被人发现,则因为尚未违越这一界线的缘故,所以没有犯根本戒。
因此,除了经济条件比较好、信心很大、在因果取舍方面非常谨慎的人以外,我们一般会建议年轻人在受盗戒之前要慎重考虑。其实,这只是因为盗戒的规定比较细微而已,如果在了知细微界限之后,守持盗戒也不是很难,希望大家也不要知难而退。
(四)妄语
1、对境
所谓妄语是指:第一,说妄语的对方必须是会说话、能懂事的人;第二,所说的妄语是指特定的妄语,而不是指所有的妄语。
所谓特定的妄语,就是谎称自己具备在欲界之内,也就是我们所生活的地球之内的普通人所不可能具备的,类似于自己可以看到天堂、地狱、前世、未来等等的功能,以及神通之类的超凡功德。一般日常生活中的妄语,不在犯戒界线之内,因此,妄语戒是比较容易守持的。当然,如果将日常生活中的妄语也纳入持戒的范畴,妄语戒就很难守持了。
2、思想
观念不错乱:是与其他戒条的规定一样,比如说,如果想说自己可以看到未来,却说成了可以看到前世,心中所想与口中所说不一致,就不算是犯根本戒。
动机:要有故意骗人的动机,犯戒必须是故意而为,如果是有口无心,而不是有意去说,就不算是犯戒。
3、行为
必须要用自己的声音去说。通过电话来传递信息,也属于犯戒的行为之一。
4、结果
必须对方能听见并懂得其内在含义。除此之外,通过一些手势或文字来表现、展示自己,则不属于犯戒。
具体的细节不需要一个一个仔细地讲,你们只需依此类推即可。
(五)邪淫
一般说来,邪淫包含非行境、非处、非境、非时、非量以及非法的行淫等等。
所谓的非行境是指:与受种族、主人、国王保护的对象以及非法的对境,包括他人的性伴侣、自己的父母、兄弟姊妹、七代以内的亲属、僧尼、别人已经支付了钱财的人以及未成年的少男少女作不净行;
所谓的非处是指:在除了密处之外的口腔、肛门等非行淫处作不净行;
所谓的非境是指:在父母、老师、上师以及僧众等附近,三宝所依存在的佛塔、佛像、经书前(包括在佩戴系解脱、佛像、加持品等的情况下),于对方有害的地方(如凹凸不平的地面等等)、有光线的地方以及人群聚集的地方作不净行;
所谓的非时是指:在白天、受持斋戒日、哺乳期、妊娠期、月经期间、生患不能作不净行的疾病期间、产妇尚未完全康复期间以及伤心忧愁之时作不净行;
所谓的非量是指:在一夜之内作超过五次以上的不净行;
所谓的非法是指:通过殴打等强迫手段所作的不净行。
只要符合以上六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并且具备对境、思想、行为以及结果四个条件,就会犯邪淫戒。另外,****以及同性之间的非梵行,也属于邪淫的范畴。
当然,这里所说的邪淫,是针对在家人而言的,如果是出家人,则其内涵又有所不同,因为出家人必须从根本上断除不净行。
在现代社会,由于世人观念的逐步开放,在邪淫方面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从政界要人到平民百姓,从大亨富贾到电影明星,各个阶层的人都卷入了性丑闻的风波,无以数计的家庭都遭到了婚外恋的沉重打击,即使处于热恋期的情侣,也是互相猜忌、貌合神离……
虽然在佛陀住世之时,并没有如此猖獗的、涉及家庭伦理道德方面的社会问题,但佛陀却以其远见卓识预知到了这一点,并为在家佛教徒制定了这一戒规。这一戒规的制定,使很多重视因果、渴求解脱的佛教徒避免了因此而造成的家庭破碎、妻离子散。
因此,作为佛教徒,为了防止家庭问题的出现,为了树立佛教徒的良好形象,为了缓解日益突出的社会矛盾,为了自他的暂时安乐与究竟解脱,最好能克服一切困难而受持此戒。
三、结语
杀盗淫妄四条根本戒,加上保护、护持四条根本戒的酒戒,就是所谓的居士五戒。作为一个佛教徒,如果能严格遵守这五条戒,就是一个比较好的持戒人。如果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行,就算得上是一个标准的修行人。
现在有些居士时常被是否出家的问题所困扰,其实,虽然出家比在家具有不可比拟的功德,从各方面来说都比较好,但出家毕竟是一个牵涉面很多、需要付出极大勇气的长远打算,要付诸实施也有一定难度。如果暂时因为种种原因而不能出家,就尽量在刚才所说的四条或者五条根本戒的基础上,发菩提心,并持之以恒地精进修行,力争使自己成为一名不折不扣的修行人,这在末法时期也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在古往今来的在家人,特别是藏地的在家人中,也涌现过很多超群出众的成就者。我们也亲眼见过一些并不具备超常智慧,在平时也没有守持很多戒律、修持太多禅定,只是因为值遇了一位伟大的上师,适当地修持了无上大圆满的人,在临终之时,却出人意料地显示出有殊常人的非凡表现。这种情形,就像释迦佛在世时,每天会有不胜枚举的人获得不同层次的成就一样。在如今的藏地,修行人获得成就的标志、现象也比比皆是,大家已经司空见惯、不以为异了。这就是藏密,特别是大圆满的功德。
关于五条戒的概念,已经简单地为大家作了介绍。现在请各位反省一下,首先,自己所受的戒体到底属于哪一个层次,是否需要重新发心;其次,从受戒到现在,自己是否作过犯戒的行为,如果犯过戒,则即使依照小乘自己的观点,也可以重新受持,并且没有受戒次数的限制。在发现自己犯戒以后,就立即忏悔,忏悔之后,再重新受戒。
当然,还有一些细微的界定是否犯戒的方法没有作介绍,我们也不必了解太多。也许有些人在了解到一些细枝末节之后,便以为戒律有隙可乘,从而作出损人利己却又不犯根本戒的恶行来。若是这样,我们今天的开示,也就在无意间起了助纣为虐之效。
在此必须提醒诸位,我们此处所说的,只是不犯根本戒的尺度,但因果却是丝毫不爽的,如果以自私心而作出任何恶行,都必将会受到业力的制裁。作为一名佛教徒,我们应该时刻检点自己的行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逐步趋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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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每一个人,对于色声香味触等法,无始以来就在不断地串习。因此,当我们值遇世间妙欲的时候,每个人的贪心都非常大。但世间法究竟的意义为何?在处于世间法和佛法之中时,世间法又该如何做?作人到底该怎么作?所以在下面就给大家讲一个关于作人的方法。

  我们作为一个人,首先必须要依靠本尊和护法神,再凭借福德和前世的善业,这样就如国王拥有了手下的军民,自己的名声、财产等一切都能圆满自在地获得。

  为了积累福德和亲近护法神,自己应时时刻刻对三宝生起信心,这也是作人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对积资诸善事,比如闻、思、修行、诵经等等,我们应该象森林当中的猛火,进行精进修持。

  我们作为一个人,无论在哪方面,与天人相比都是比较低等下劣,在天中也有智慧圣尊,因此我们应时常依靠天神和护法神的力量承办一切所欲。象二十一优婆塞、格萨尔王的眷属等等,有如海一样无边的护法神众,比如国王的很多事情就是依靠众多的大臣们去办理,同样,如果依靠这些护法神的力量,让他们经常给予帮助,那自己所想的一切事情就都会圆满成功,因此大家念护法神至关重要。

  念护法神时,需要有供品作供养。比如在“八大法行”的仪轨中,对八大圣尊中的每一位虽然都有不同窍诀的修法,但其中的共同之处就是对护法神都必须要作赞美和供养。因此,对护法神要供养美酒、糖果,或者是食子,供品是越丰盛越好。对供品方面的要求,一是应该清净整洁,二是要准备某些油类的食品,比如当行者用糌粑作供养的时候,如果里面一点酥油都没有,那可能就不是太好。

  假如我们念格萨尔王时,一点供品也没有,我觉得这就不行。连一点茶叶一点水果都没有,那么护法神就不一定很高兴。因此,在供护法神时应该准备一些供品,古人有:“若人求天尊,天尊要食子”的说法。

  有许多的比如象八部、十八部的智慧护法神,本来他们都是智慧身,不会有什么分别念。但当时他们被降伏时,莲花生大士是这样给他们讲的:“你们要帮助瑜伽士,瑜伽士也一定会对你们作供养、赞叹。”所以如果一点供品都没有,只是在口头念诵一下护法神的祈祷文就不一定能起到明显的作用。

  敌人势力的黑暗越来越深的时候,我们就应该使寂静慈悲的白色月光越来越皎洁明亮。如果我们经常用身语等慈悲的行为来对待所有的人,那本来欲对自己制造违缘的仇敌,也会逐渐对自己生起欢喜心。

  不管我们遇到什么样的人,无论是上等、中等还是下等的人,我们都应该一视同仁,一心一意地用慈悲心来对待他们。这样即使我们有些过失,他们也不会宣扬而是极力隐藏,并且很乐意地将我的名声也是传遍世界。

  倘若我们喜欢别人帮助自己,那自己也应该要帮助别人,这样他们一定会欢喜。若是喜欢自己的人越来越多,那怨敌的势力就会减弱。在赞叹我们的人当中,有的人是真心实意地在赞叹,而有的人本来是不太愿意,但他所说的有些语言反而成了对我们的宣扬。

  所以真正要想降伏对方,也应该用慈悲心和爱心来对待。如果自己怨恨的人较多,那也会妨碍自己名望的提高。比如我们学院刚成立的时候,当时对我生欢喜心的仅有几个人,后来我也是逐渐配合很多人,与他们和睦相处,这样我们学院就有了二十多人,后来又有了一百多人,再后来就是一千、二千至如今八千余人,这些也是因为我使自己的行为与别人相配合所带来的一点点功德。

  有些人虽然受到众人的赞叹,但在内心却愿意尽量隐藏自己的功德,而不愿意宣扬出去。这样即使隐藏了一些功德,但如果众人喜欢自己,特别是与自己关系密切的人若对自己敬重喜爱,那他们也愿意讲述你的功德,这样自己的功德也会被歌颂赞扬到遥远的地方。

  所以自己首先应具备功德,然后对内部的人一定要搞好团结,不能仇恨和轻视他们。对我来说,我对下面这些堪布们都比较重视,于是我就对他们讲说一些悦耳的爱语,这样他们可能就比较愉快和感激。现在世间很多人清楚我没有任何功德,但我的历史也有一些人会知道,此因缘就是这样来的。

  有些人虽然不发慈悲心而降伏了一些敌人,自以为象大狮子一样威力强大,一些目光短浅劣慧者也象对待天人那样来恭敬和供养他,如此他本人也就更加贡高我慢。但是有智慧者可以明了,这种人的地位和势力并不稳固持久,因为对于势力强大但又傲慢和愚笨的人,就像铁钩可以勾招大象,有智慧的人依靠方便法也可以把他们降伏,我相信在整个藏地雪域有很多的大成就者和大修行者都具备这个能力。

  若无智慧,仅仅是依靠力量,也不能降伏敌人。比如有些人对我们以粗暴的方式来对待,那这种人暂时好像转轮王一样地位权势显赫,事情也能成办,但是从最究竟来说,就像锯子锯木头,哪怕再粗大的木头也是会慢慢地被锯断,这种人将逐渐衰败。

  有些人无论说话还是做事都是以虚伪、不诚实、不合理的方式来进行,如此习惯之后,自己无论作任何事情全都变成了狡诈的行为,最后他欺骗了无数的人。那么这种狡诈的人,在外表上暂时他的事情也能成功,比如今年他财势富饶可能有五十多万元,但以后逐渐逐渐就开始衰败,明年就只有三万了,再过几年以后就家破人亡了,其结果是终将毁坏自己。这种人就像山上的水,刚开始的时候,是高高在上,但逐渐逐渐地它就越来越下降,再没有一个上升的机会。所以以狡诈的行为来成办的事业,即空虚又不可靠,最终也不会有一个长远和究竟的利益。

  而某一些人的行为公正端直,并且他也是以慈悲心来对待一切。这样因为他作事正直发心善良,虽然暂时那些末法时代的众生也可能害他,自己也可能会生起一些厌烦心,但从最究竟来说,他不但不会失败,而且他的事情也会越来越成功。

  那些愚笨或是耍小聪明的人,谈不上有什么智慧,因为他们的目光短浅,就像是近视眼看不见很远的地方,他特别喜欢得到眼前这一点利益,并为此而辛勤奋斗,但结果他所作的事情不是利益微薄便是适得其反。而那些具有智慧和大能力的人,他的眼光开阔深远,所作所为都是作长远的打算,为了来世的一些事情也愿意去作,这样其结果是在他的今生和来世都会成熟无穷无尽不断的利益和安乐。

  平时遭受一些违缘的时候,当时我让大家好好地祈祷,但有一些鼠目寸光的人,叫他念经他也不愿意参加;而有智慧的人,就一心一意地念诵,虽然暂时念诵的也比较辛苦,但结果对整个佛法和对我们自己的前途都有很大的意义。我想,只要我们认认真真地依照佛经论典和上师的教言去行持,就一定会取得胜利。

  某些低等下劣的人,特别喜欢那些有权有势腰缠万贯的大人物,在此类人物面前身体是毕恭毕敬,嘴里也是讲说着阿谀奉承的语言,当有一位大官员来的时候,他们就人前人后跑来跑去地点头哈腰。但一般卑劣下等的人恭敬承事高高在上的这些大人物,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因为在世间利益方面他们也不会成全你什么,在人格、智慧以及出世间法的修行方面更不可能助你一臂之力。

  比如一位贪心炽盛的老人若去追求一位年轻貌美如天女般的姑娘,姑娘不但特别不高兴,可能还会对他怒目相视,这个老人的追求是不会成功满愿。同样,低下的人在高等的人面前期望希求,也是根本不会如愿以偿的。

  如果我们虽然积累了财产,但自己却没有机会去享用,如此财产就不会为自己带来任何利益,反而会对自己的生命和声誉造成危害。因为财产,给自己的今生和来世都招致众多的痛苦,那追求财产也就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

  如果我们经常对某个人生恶心口出粗语,那我们即使把自己所拥有的财产全部送给此人,他也不会对我们生起欢喜心,在将来某个时候他也可能会伺机作损害。《入菩萨行》中云:“纵人以利敬,恩施来依者,施主若易嗔,反遭彼杀害。”所以经常诽谤别人或说恶语,实际上这是在毁坏自己。

  有些愚笨的人饮酒贪杯成癖,甚至在有些地方女人喝酒也是令人瞠目。释迦牟尼佛在经中早已说过:“凡我的后学者都不能饮酒”,不要说在佛教方面,即使从世间的角度来讲,喝酒的过失也是非常大。

  时常贪执饮酒的这种人,不要说晚上就是连白日也是处于黑暗当中,好像是要死不活的样子,既非活人,也非死人,就是处于这种状态。因为酒的缘故贪心也增长,于是这种愚笨人白天贪执饮酒晚上就贪着女人,他们就像是腐烂的尸体,生活也如疯子一般,就这样白天晚上都是处于非法当中虚度人生。

  还有某些人,各种欲望层出不穷,他们在心里始终幻想着不能成功的一些希求与梦想,那这种人的生活根本就不会存在有安乐,他们实际上白天晚上都经常是在痛苦的煎熬之中度过。不知道自己的生命还能保持多少天,却在想要在这里作一件事情,要在那里作一件事情,天天这样打妄想,这种人真是很可怜。

  总而言之,愚人的一切——他的财物、语言、行动以及他的身体和神识全无任何实益,此等一切只是变成愚人虚度人生的因。

  无论是谁,他总会具有少分的功德,这样即使我们功德巍巍,那也要学会尊重他人,应该取受别人的长处。我们应把自己的功德看的很轻,而把别人的功德看的很重,这样自己的功德也就会越来越增上。

  如果在处境窘迫的时候,别人曾出力帮助过我们,那我们在一生之中对此事都会难以忘怀。比如对那些贫穷可怜的人哪怕是布施五十元钱,那他可能在一辈子当中也不会忘记这件事;但对于一些位高权重、财富盈仓的人,哪怕你送给他大量的财产,他也不一定能记住。以前在文革期间,许多人对我的恩德都非常大,当时对我供养的一点酥油或是人参果,到今天我还是记得非常清楚,现在我受到的供品虽然众多,但却经常忘记。

  这里意思是讲,当处于贫穷痛苦的时候,若别人对我作过帮助,日后自己财富势力圆满的时候,也不能忘记他,否则即使自己的名声地位再高,那实际上也就是一个卑鄙低劣的小人。现在有些人就是这样,自己稍微具有一点地位的时候,就把以前的恩人忘记了,这种人确实就是一个坏人。所以我们千万不能忘记对自己有恩德的人。

  有些人把以前和自己关系友好的人舍弃,然后又重新交上一个势力比较大的人,但到了一定的时候,他又会故伎重演,所以和这种人打交道就没有什么意义。如果与某个人相处暂时关系虽然不是太友好,但这个人若是非常稳重,那你继续与他一起共事,此后你们俩人之间的关系也有机会变得非常友善。所以交友重要的是看人的品格,如果人格好一点,暂时虽然他心里面可能有点不高兴,但以后他也不会对你做很多的坏事。

  有人正在与你好的时候,如果之前此人已经舍弃了以前的朋友,那这个人就不太可靠,总有一天他也会把你舍弃。从前,有三个新来的喇嘛向钦哲仁波切求法,当时钦哲仁波切就对他们说:“如果你们把以前所有的上师舍弃了,我才可以为你们传法。”其中有二个喇嘛认为他们以前的上师名望低下,而钦哲仁波切则是声名远播,于是他俩就同意把以前的上师全部舍弃。但其中一位喇嘛认为:虽然钦哲仁波切是一位非凡的大德,但以前的上师对我恩德宏深,我不情愿舍弃他们。后来钦哲仁波切开始给他们传讲佛法时说:“你们若把以前的上师舍弃了,总有一天也会把我舍弃,所以你们俩不是我的法器,你们不能听我的法,另外那个喇嘛则可以听受。”那个喇嘛就已经被钦哲仁波切摄受,后来在他面前闻受了许多的佛法,这个喇嘛的名字叫阿克窝热。

  世上有些人便是如此,不但舍弃了自己的金刚上师,也舍弃了金刚道友,然后到了别的地方就开始诽谤以前的上师。虽然这种人后来又依止了其他的上师,但这也不稳定可靠,因为他依止了一段时间之后,又会舍弃这位新上师。

  以前阿底峡尊者曾依止过很多的上师,尊者说:“在我众多的上师中,有的上师功德已经超过我,有的则与我平等,而有的可能不如我的功德,但不管怎样,他们对我都具有一份恩德,因此我非常恭敬他们。”而仲敦巴一生只有一位居士身份的上师和阿底峡尊者这两位上师,后来博多瓦问:“象仲敦巴那样依止的上师少好呢?还是象觉卧那样上师很多好?”上师就告诉他:“如果自己观清净心修得好,则象阿底峡尊者那样上师越多越好;如果自己信心不足,对这种人来说上师越少越好。”

  现在末法时代的人,遇到一个上师立刻就跑去恭敬供养,随之马上又对他舍弃,这种人就没有任何修行境界。我们应该在一生中只依止少数的几位上师,这样对自己有很大的利益。有些人喜新厌旧心特别强,喜欢依止新鲜的上师,甚至有的还喜欢五花八门新鲜的外道法门,这些做法都是极端错误的,作为上师一定要舍弃这种人。

  在这个世界上,本来有一些对自己恩德非常大的人,但我们并不报恩,甚至有的对恩人还要恩将仇报。本来是对自己作危害的恶人,反而对他毕恭毕敬,这种人也就是不知道报恩的人。甚至还有的对自己的依怙之人进行欺骗,对三宝生邪知邪见。

  现在有些人,好像是在测试上师,本来他自己在心里面想着一件事,而在口头却说着另外一件事,或者他在面前说一套,在背后又是做另一套。这种对三宝没有信心有邪见的人,我们见到他也会对自己有很大的损害,更何况跟这种人一起来往。

  知道报恩德、非常可靠(有些人朝秦暮楚,东奔西跑,这种人就是很不可靠)、对三宝也是有虔诚的恭敬心、思维并相信因果的这些人,护法神也会经常帮助他。看见这个人也会为我们带来吉祥和增上善根,即生和来世的许多事情也会圆满成功。

  对三宝有信心、护法神经常保护的、对佛法非常虔诚的这些人,即使他的智慧和分辨取舍能力稍微不尽人意,但在他面前请教,他所抉择的问题也会非常正确。所以依止护法神经常保护的上师,自己的事情定会圆满成功。

  对自己亲友一方很慈悲,而对怨敌一方也不会屈服,在远离怨敌方面意志坚定,知道辨别善恶,能保持自己的性格行为不是来回反复地变化,以前喜欢做什么事情,现在也在做,不是每天都在改变,这就叫做性格坚定的人。还有对三宝有信心,对众生慈悲,具有以上品格的人,无论他是何等身份,如果我们经常与他交往,爱护和依止他,是对我们有利的。

  愚人交朋结友,首先是观察别人的财产、地位或是相貌。比如现在世间愚笨的人,娶一个媳妇也要门当户对,先看她本人的容貌,计算她家的财富。如今认定活佛也同样,若其父母有一定地位,人也长得比较庄严,很多人就会认定他为活佛。好像大多数的活佛就属于这种情况,他们都长相端严、财产富足,真正难看的活佛很少。

  在古代,活佛长相并不一定端庄妙好。比如以前的布顿大师,是夏鲁派的创始人,当他生下来时,嘴巴鼻子都很大,异常难看。当时他的母亲特别痛苦,心想:“我只有一个孩子,而这个孩子又长得如此丑陋,谁也不愿意见他。”但这个小孩在很小的时候就能说话,他说:“布顿吧!我并不计较这些。”(布顿是藏文音译,义为孩子谁都可见),他长大以后成为了历史上一位著名的高僧大德。

  还有许多的活佛,比如在格鲁派的历史中,其貌不扬的高僧大德也为数不少。现在若是娶媳妇,美妙一点也可以,但是认定高僧大德的时候就不一定要非常庄严美妙。以相貌的美丑好坏来决定是否结交朋友,这是愚人的观察方法。而那些有智慧的人,他首先是详细观察一个人的性格品行,然后才开始结交,这样就比较可靠,这是一个智者交友的方法。

  有些人的地位越来越高时,他对以前下面的人就越看得起,没有一点儿傲慢心,对下边的人也是越来越慈悲。这样的人就像沙漠中大树的果实一样,是世间的庄严,如此他本人的地位和智慧,也象上弦的月亮会越来越增长。所以我们对下面的人一定要慈悲,而对上面的人又不能太过份地卑躬屈膝,即应不卑不亢。

  从我个人来讲,我的上半生也是在穷困交迫中度过。我在九岁时,父亲就已经去世了,当时我们有几个兄弟姐妹,全都是依靠我母亲一个人含辛茹苦、想方设法把我们养活。现在我就比较富裕了,哥哥和妹妹他们几个也都生活得不错,我们这几个人虽然也是疾病缠身,但现在财富方面也是比较圆满。

  这里意思是说,如果自己以前很贫穷,中间则已富足丰裕,但后来又可能变为穷困潦倒一文不名,那自己在中间富裕阶段,就不要太执著了,应该观想成做梦一样。就像上半生那样的贫穷痛苦,将来和下半生还有什么样的结果呢?我们谁也是确定不了。因此我们应该观想世间这一切仅是暂时性的,如梦如幻一样,这样即使自己以后遭受到损失,在内心也不会因原先暂时的富裕安乐而痛苦。这好比从梦中醒过来一样,那梦中的安乐和痛苦都是如幻般虚假无实,没有什么可执著的了。

  有些人的势力雄厚强盛,对敌人来说就像是猛火,自己虽然具足如此强大的力量,但对一般的众生却非常慈悲,犹如雪山一样,为众生带来消除烦恼痛苦的清凉。这样的人就是众生的庄严,也是世间的庄严。这种人确实具有世间上难以匹敌的势力,但在外面的言行举止上他却非常谦虚而稳重。

  以前有一个大官叫桑魂,他的能力超群,他的方便和智慧谁都无法比。当时阿秋康寿是一个范围辽阔的地区,但也无人能与之匹敌。外表上他穿的也是简单朴素,跟一般人没有什么两样,我们做人就应该象他那样。

  现在末法时代值得信赖的人少之又少,因此一般做事情时,不要信口开河,应以秘密的方式去做,这样就不容易遇到违缘。除此之外,也还需要具备猛厉的行为和怀柔的能力,比如装饰有红色绸缎的宝剑只属于胜利者,只握在大勇士的手中,具有降伏和怀业的这种人是真正的勇士。

  对自方慈悲,对敌人勇敢,能辨别好和坏的这种人,是世间上英雄的标志。别人对你所做的是好事还是坏事,自己一定要知道。比如有些人本身修的慈悲心并不是太好,但却什么都不明白,稀里糊涂的样子,这种人就不是好人,是一个恶人,所以对怨敌和亲人应该分清楚。

  没有人压着他,或是没有对他施行强制措施的时候,他始终是欺压很多的人。对别人能欺负就欺负,而对经常压迫自己的人就害怕——欺软怕硬。比如老虎正在凶猛咆哮的时候,就惊恐畏惧躲着它,老虎安祥平静对其很慈悲的时候,自己反而要杀了它,这就是一个愚笨恶人的行为。所以当别人慈悲相待的时候,我们的行为也不要太过份。

  对世间上的恶人必须要消灭,不然他就会毁坏国家和团体,甚至整个世界也会因为此人而遭受众多的苦难。比如从历史上来看,众多有情的痛苦有时也就是依靠一、二个人的恶劣行径所造成,所以根据许多格言,对这种恶人,杀了则世界会太平,人们会得到安乐幸福。

  现在不是讲修忍辱的时候,有些世间法也是比较重要。对于具有恶劣行为的人,必须要象对待麻疯病人的尸体那样毫不犹豫的加以舍弃,从释迦牟尼佛的传记和格萨尔王的传记中,我们可看出,对恶劣的人必须要清理、摈除和舍弃,所以诸佛菩萨也必须要对这些恶人降伏。

  对那些性格极其恶劣的众生,若以坦诚柔和的态度无法调伏,那就必须显示一个猛厉的行为,这也符合世间的正规。因为众生的根机,就像酸、甜、苦、辣各种味道一样各不相同。大圆满前行中有一个公案,说是以前有二位比丘去拉萨求法的时候,看见松赞干布也是以幻化的方式来惩治许多犯罪的恶人。

  因此,为了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的安乐,必须向恶劣的人采取猛烈的行为。在国王教言中讲:对于不能悔改的恶人,除了砍断身体外,其它的比如捆缚和打击等各种手段皆可以允许使用。如果国王判处犯人死刑,这时作为上师可以劝谏国王,但若国王正以其它方式制裁一些恶人的时候,有时上师也不能去劝阻。

  做事情有时需要端直,有时需要勇猛。该说话的时候,什么都不说,好像哑巴一样,这也不好;但无有必要时也不能讲太多的话,比如有些人会猜测或试探你,这时候就应寡言少语。一般做事应该公平正直,但当别人虚伪狡诈的时候,你也应虚与蛇委,不要给他讲实话。此外还应知晓时机,如说话的时间是否适合,是需要现出凶猛还是温和的态度,等等。

  依靠佛法来行持国政的大国王、大法王,他们对所有的众生都平等地对待。比如松赞干布、赤松德赞、赤热巴金国王,他们对每一个众生都以慈悲心来对待,我们如今藏地雪域的佛法也是依靠他们的恩德而来。古代有些国王犹如太阳一般,对非常可怜的众生特别慈悲,这样的大人物真正可以算是人民的救星和庇护所。

  本来对有权势的人,谁都会对他恭敬,但对可怜的人看得起,这在世间上则是极为稀有。有些人拥有相当地位时,对下面的人是怀恨打击,对上面的人则是摇头摆尾地巴结,并且贪着世间的一切财色,颠倒因果,这种人终将毁坏自己。所以当自己地位越来越高时,对下面的人也应该慈悲。

  有些人虽然得到了崇高的地位,但却没有为众生和自己带来什么利益,比如有些高僧大德,对众生和佛法没有作出任何贡献,那这种人就像黑暗中摆放的一个装饰品,谁也看不见。有些大官和高僧大德对弘法事业起不到任何作用,这种人与一具尸体没有任何差别。

  在世间上,勇敢无畏是作为一个军官必须要具备的基本素质,并且他对下属也应具慈爱之心,谁做的好,也应该赐予相应的奖励。在格萨尔王的时候,也是利他心比较强的人才被选做大臣。对人人都和睦相处,并且具有慈悲心,对上者恭敬,对下者爱护,也不贪求财利和自己的名声,这种人可以当首领。

  作为领导,必须具足世间法和出世间法的智慧,高瞻远瞩,人品高尚,善于取舍因果,为人公正。如果是管理人员,必须要公正,处理问题不能有偏袒之心,应实事求是。并且,管理人员一定要是一个知取舍懂因果的人,否则,当经手一些财物时,就极容易造成贪污,如此就会将自己来世的前途和利益葬送掉。因此大家为常住发心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取舍因果,应该一心一意地为僧众办事,不要贪污。

  作为管家,也不能对不如法的行为熟视无睹,释迦牟尼佛在世时,对僧团也需要管理整顿。你们若是好心好意,无论是用什么方式,根本就不存在有任何过失。当然对于任何一件事情,大家都应该共同协商,每个人也不要有嫉妒心和各种争论心。这样如理如法的管理,对世间和佛法的圆满都具极大的意义和必要性。

  我在石渠求学的时候,当时发心人员也是轮流担当,这也是为上师和僧众办事情。这样发心做事对佛法和众生具有意义,对自己将来的闻思修行也有极大助益,为此大家应该同心协力积极发心。

  贪污财产、邪命养活等这些颠倒因果的行为,都是会摧毁自己。即使有些人行为正直,内心也比较慈悲,但如果他经常贪污财产、不重因果,那这种人也终将把自己毁坏。在释迦牟尼佛的本生传中,以前有一只善良的动物曾对某人有救命之恩,但此人后来经不住钱财的诱惑,把那个动物给出卖了。所以不管是上师还是高官都不要贪着财产,如果过份地贪着,则他的很多行为必定是颠倒的。

  如果一个人经常思维无常,对取舍因果方面也是特别小心翼翼,那他在将来会越来越安乐。我们在座的四众弟子,从今以后也应该一心一意地修持阿弥陀佛,往生极乐世界。人间的幸福与往生极乐世界的安乐相比,真是无比的鄙劣。现在这里的安乐,就像人们的问候语:“晚安”或“祝你晚上做个好梦”那样,但往生极乐世界并非晚上睡得香甜做个好梦般低下的安乐。

  损失财物只是暂时的痛苦,损坏了名声则是一生的痛苦,损害了因果将是生生世世的痛苦。如果生起邪见,不承认因果,这就是对因果方面作了损害,如此结果在生生世世中都将损害自己的安乐。所以即使你无有任何财富也没关系,没有丝毫名声也可以,但你千万不要失坏了自己的正知正见。相信因果的正见千万不能摧坏,否则这就是你生生世世中的损失,对此我们应该小心谨慎如履薄冰。

  愚笨的人经常贪著今生的事情,有智慧的人则作长远的打算并追求自身功德的完善,这些都是一切幸福圆满的因。若谁具有殊胜的功德,那就像清净的大海可以积聚天鹅一样,十方所有的高僧大德也会自然聚会在他的身旁。

  真正清净戒律、具有智慧的这些人需要任何帮助时,大家都应自愿发心去做。同样有些低劣苦恼的众生请求我们帮助或向我们请教的时候,有能力的人也应该认真恭敬地伸出援助之手。

  末法时代把好和坏全都已经颠倒了。本来高高在上的人对你没有做什么好事,但你也是对他欢欢喜喜,好像大人物写一封信给你,也是对你做了一件大事,而那些可怜的众生对你哪怕是做了尽心尽力的帮助,你也是看不惯他,对此一点都不在乎。有些大德就像天鹅能分开牛奶和水一样,他能辨别出别人对自己是好还是坏。

  人群之中有的人象如意宝一样,有些是相似的如意宝,有的则是假如意宝,有关人的行为,我已经为大家宣说了很多。同样在我们僧团当中,既有好人,也有坏人。大家也可能会说,这是最好的人,这是中等的人,这是下劣的人。自己对自己作观察的时候,也会知道自己究竟是何种人。最后望大家平时认真观察自己的身心,善能分别好坏,慎于取舍因果,既然想修行就须先做一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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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密乘十四条根本戒●居士五戒●密乘根本誓言、支分誓言、根本上师身语意誓言之忏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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